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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扎实推进 “百名青年创业、千名青年培训、万名青年就业”工程,解决青年创业资金难问题,引导和帮助青年就业创业,更好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,助力脱贫攻坚,团县委决定全面启动青年创业贷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请对象 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(含残疾人)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、刑满释放人员、高校毕业生(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)、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、返乡创业农民工、网络商户,均可申请创业贷款。 二、申请条件 1、具有镇雄县户籍的18至45周岁人员,且实体经营店地址在镇雄范围内。 2、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人以上就业,并出具相关证明及承诺书。 3、申请人持有2014年1月1日后注册登记并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(含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明)和税务登记证。 4、信用观念较强,信用履约意愿良好,并由经办银行认可确定。 5、从事合法经营活动,具有一定生产、经营能力,产品有市场,收入来源合法可靠,具备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。 三、贷款额度 10万元 四、贷款周期 3年 五、扶持项目 除建筑业、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、转让土地使用权、房屋中介、桑拿、按摩、网吧、氧吧等以外的所有项目。 六、所需材料 按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求提供。 七、担保条件 担保人须是镇雄县财政发放工资的公务员、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(近三年内将要退休的人员除外),工资由信用社代发,无不良信贷记录,且本人没有大数额贷款,实行一对一担保。 八、还款方式 三年还清(具体以贷款人与承贷经融机构所签定的合同为准。) 温馨提示 为避免申请人因条件不符合而填写一堆繁琐表格现象的出现,望申请人认真看完本文,再报名。凡符合条件的即日起可到团县委办公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材料。
之前在网上报名且符合条件,却未领取相关材料的请及时到团县委办公室领取。
联系人:赵敏(共青团镇雄县委)
联系电话:0870——3120328 15284535018
来源|共青团镇雄县委
编辑/以勒传媒